等保2.0建设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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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14:21:30
文档简介:
网络安全领域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主要是依据《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的。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看等保1.0到等保2.0的重要变化:核心法律依据的效力位阶提高;等级分类的界定有所调整(第三级);测评周期变化(第三级以上的网络运营者应当每年开展一次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同时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等级保护由基本制度、基本国策,上升为法律。不做等保就是不合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关保条例”以八章共五十五条的篇幅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做了相较于《网络安全法》更为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总则,支持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运营者安全保护,产品和服务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检测评估,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构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整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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