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数据整合系统技术方案V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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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6 22:08:34
文档简介:
不动产数据整合系统技术方案V1.2不动产数据整合系统技术方案1.存量数据整合1.1目标与任务1.1.1数据整合目标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目标主要是:(1)支撑业务管理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2)满足数据汇交为了建立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国家明确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数据整合成果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上报的主要内容。(3)满足信息共享通过数据整合,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维护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权威性、专业性、可靠性,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等提供数据基础。1.1.2数据整合任务存量数据整合主要是对存量数据中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充分借鉴全国各地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相关方案及实践经验,确定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主要任务:(1)数据转换数据转换对土地、房产、林权、海域等已有的登记信息电子数据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规范化及转换,形成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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